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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财物归个人还是共?

2025-05-22上海知名婚姻家庭律师

赠与财物归个人还是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原则上属于夫妻共同所有。但是,对于通过继承或赠与方式取得的财产,如果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明确指出该财产仅归属于夫或妻一方,则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进一步明确了在特定情况下如何界定个人财产与共同财产之间的界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继承遗产是否属于共有?

继承遗产是否属于共有,主要取决于遗产的性质以及继承人之间的关系。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夫妻共同财产在一方去世后成为遗产时,首先应当分割出属于生存配偶的那一半,剩余部分才作为被继承人的遗产进行分配。如果遗产是通过法定继承方式由多个继承人共同继承,则这些继承人对于所继承的财产享有共同所有权;若为遗嘱指定给特定个人,则该部分不属于共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赠与财物是否归个人还是共有,需结合具体情况来判断。一般而言,在没有特别说明的情况下,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接受的赠与物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而当赠与方明确表示该物品仅赠送给配偶中的某一人时,则该物品应视为该配偶的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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