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求确认婚姻无效时效多久?
2025-05-22上海知名婚姻家庭律师
请求确认婚姻无效时效多久?
对于请求确认婚姻无效的情形,并没有设定一个固定的时效期限。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对因受到胁迫而结婚的具体情形给出了明确的时间限制,即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撤销婚姻之诉。除此之外的情况,比如重婚、未达到法定婚龄等导致婚姻无效的原因,当事人可以在任何时候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宣告婚姻无效。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无效婚姻对双方继承权有何影响?
无效婚姻是指男女双方虽经登记结婚,但因违反了婚姻法的禁止性规定而被宣告为无效的婚姻。一旦婚姻被宣告无效,则自始无效,即该婚姻关系从一开始就不具有法律效力。对于继承权的影响而言,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配偶间的法定继承权丧失:在婚姻被宣告无效后,双方不再享有作为配偶的法定继承权。这意味着,在一方去世时,另一方不能基于配偶身份继承对方遗产。
2.子女权益保护:尽管父母之间的婚姻被宣告无效,但这并不影响他们与子女之间的亲子关系无论婚姻是否有效,父母对未成年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义务;同时,子女也依法享有继承父母遗产的权利。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的;(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三)未到法定婚龄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除了因受胁迫结婚外,其他原因导致的婚姻无效请求并不受特定时效限制。但对于受胁迫结婚的情况,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行使权利,否则将丧失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的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