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确定离婚过程中的财产价值?
2025-05-22上海知名婚姻家庭律师
如何确定离婚过程中的财产价值?
1.协商一致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鼓励夫妻双方就离婚时的财产分割达成协议,包括对财产价值的认可。
2.第三方评估:当双方无法就某些特定资产(如房产、车辆等)的价值达成一致意见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允许并建议通过聘请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评估机构进行独立公正的评估,以科学客观的方法确定其市场价值。
3.法院裁决:如果即使经过专业评估后仍然存在争议,最终可以由人民法院依据相关证据材料作出判决决定具体的财产分配方案及各自所占份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一方所有的婚前财产以及因继承或者赠与所得的个人特有财产归该方所有;但是,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判决。”
赡养义务在离婚后怎样履行?
在离婚后,赡养义务的履行主要涉及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责任以及对需要帮助的一方(如经济困难一方)的扶助。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即使夫妻双方离婚,对于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教育义务仍然存在,并且不会因为婚姻关系的解除而终止。此外,如果一方生活确有困难,另一方也应给予适当的经济帮助。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在处理离婚案件中的财产价值认定问题时,应当遵循先协商后评估的原则,并在必要时寻求司法机关的支持与指导,以此保障每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妥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