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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股票期权怎么分配给双方?

2025-05-22上海知名婚姻家庭律师

离婚时股票期权怎么分配给双方?

1.认定为共同财产的情况:若股票期权是在婚后由单位授予员工的福利之一,并且该员工(即夫妻一方)在此期间通过自己的劳动或者其他方式为家庭做出了贡献,则这部分股票期权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2.不属于共同财产的情形:如股票期权是基于一方婚前就已经存在的条件或者是对其个人专业技能的认可等原因发放给特定个人的,则不应计入共同财产范畴内。

3.具体分割方法:对于被认定为共同财产的股票期权,在实际操作中可以根据其价值、行权价格等因素协商确定各自所占比例,必要时可借助专业评估机构对相关权益的价值作出合理估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婚前财产离婚后如何处理?

婚前财产是指夫妻一方在结婚前就已经拥有或者取得的财产。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婚前个人财产原则上归各自所有,不因婚姻关系的成立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否则婚前财产一般不会被分割给对方。但是,如果婚前财产在婚姻期间通过共同劳动或者其他方式增值了,那么这部分增值部分可能会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并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个人财产】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在处理离婚时涉及的股票期权分配问题时,需结合实际情况判断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并据此采取相应的分割措施。建议当事人在遇到此类复杂情形时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更准确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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