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能否单方撤销财产分割?
2025-08-21上海知名婚姻家庭律师
离婚后能否单方撤销财产分割?
根据我国《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在处理离婚案件中关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问题上,一旦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并经由法院确认,或是通过法院直接作出裁决,则该决定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更改或撤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八条明确规定了在特定条件下允许当事人请求再次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即当一方存在隐瞒、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或者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情况下,受损方有权要求重新分配财产。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八条:“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
离婚后债务该怎么处理?
离婚后债务的处理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所负债务原则上为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但是,如果能够证明该债务是其中一方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则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举债方自行承担。此外,在离婚时,双方可以通过协议方式约定债务的分担比例,但这种约定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在一般情况下离婚后的财产分割是不可单方面撤销的;但在发现对方存在不当处理共同财产的行为时,受损方可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申请重新分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