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令能否阻止探视权?
2026-05-23上海知名婚姻家庭律师
保护令能否阻止探视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的规定,当存在家庭暴力或者有家庭暴力威胁时,受害者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保护令。这类保护措施可能包括禁止施暴者接触受害人及其特定家庭成员等。但是,关于是否能通过保护令完全剥夺一方对子女的探视权,则需要考虑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婚姻家庭编的相关规定,特别是有关离婚后父母双方对于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义务条款。在处理此类案件时,法院会综合考量多方面因素来决定最有利于未成年人成长的方案。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九条:“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险的,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申请了人身保护令还能见孩子吗?
申请了人身保护令后是否还能见到孩子,主要取决于人身保护令的具体内容以及法院的裁定。如果人身保护令中明确规定了禁止接触或接近特定个体(包括但不限于配偶、子女),那么在该保护令有效期内,被申请人应当遵守命令,不得违反。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所有情况下申请人都不能见到自己的孩子。实践中,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来决定是否允许受保护人与对方保持一定程度的联系,尤其是在涉及到未成年人利益时,法院可能会考虑安排监护探视等方式确保亲子关系的维持。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九条 人身安全保护令可以包括下列措施:
(一)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
(二)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
(三)责令被申请人迁出申请人住所;
(四)保护申请人人身安全的其他措施。
虽然保护令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限制甚至暂时中止探视权,但最终决定还需基于具体案情,并遵循“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这一基本原则作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