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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恶意伪造债务侵害权益如何维权?

2026-08-22南通财税和婚姻家事律师

面对恶意伪造债务侵害权益如何维权?

当遇到他人通过伪造签名等方式恶意制造虚假债务时,首先应尽快收集能够证明该笔债务为虚构的相关证据材料,如银行流水记录、通讯记录等;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确认该债务不存在或者撤销该债务关系。此外,如果行为人涉嫌犯罪,则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司法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追究其刑事责任。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离婚时如何处理虚假共同债务?

在离婚过程中,如果一方或双方虚构共同债务,意图损害另一方的合法权益,这种行为是不被法律所允许的。面对虚假共同债务的问题,首先需要通过证据来证明该债务为虚假之债。这可能涉及到收集相关财务记录、通信记录等能够证明债务不存在或者债务并非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材料。一旦确认存在虚假共同债务的情况,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法院将不会支持要求对方承担这部分债务的请求,并且对于故意制造虚假债务的一方,还可能会受到相应的法律责任追究。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权益的行为;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回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面对恶意伪造债务的行为,受害者不仅要勇敢地站出来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同时也要注意保留好所有可能成为证据的信息和物品,以便在必要时刻提供给相关部门作为支持自己主张的有效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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